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仨“宗家娃”杀回来了!200亿股权要分家,宗馥莉这次悬了?

这年头连豪门遗产都卷成宫斗剧了?前几天金融界一条消息炸了锅:娃哈哈创始人宗庆后走了才几年,仨自称“宗氏子女”的人直接把他女儿宗馥莉告了,又是要7亿美金信托,又是要分200亿股权,香港杭州两地法院都立案了。好家伙,这哪是争遗产啊,简直是把娃哈哈的家底摊开在太阳底下晒——连保险柜密码都快被扒光了。

咱先捋捋这事儿的来龙去脉。原告方是三个“宗氏子女”,听着就像古装剧里突然冒出来的“皇亲国戚”,具体是谁家的孩子咱不知道,但人家手里有俩“杀手锏”:一是说宗庆后生前承诺过,给他们每人留7亿美金的信托资产;二是要求分割杭州娃哈哈集团29.4%的股权,按现在估值,这部分股权值200亿人民币。而宗馥莉这边呢,手里攥着一份2020年的遗嘱,上面明明白白写着:境外资产由她一人继承。

一边是“口头承诺”,一边是“白纸黑字”;一边要分境外的钱,一边要拆境内的公司。这官司打得,简直是把“豪门家事”变成了“法律常识公开课”,连咱这些吃瓜群众都看明白了:原来有钱人的遗产不是保险柜里的现金,是埋在地下的地雷,指不定啥时候就炸了。

一、7亿美金信托 vs 2020年遗嘱:到底是谁“画了饼”?

先说这7亿美金信托的事儿。原告说“宗庆后生前承诺”,这话听着耳熟不?像极了村口王大爷喝多了拍着胸脯说“以后我那三间瓦房给你”,结果转头就写了遗嘱给儿子。但问题是,王大爷的瓦房值30万,宗庆后的7亿美金值50亿人民币——这饼画得也太大了,够普通人啃十辈子。

为啥会有“口头承诺”这回事?咱猜啊,大概率跟“非婚生子女”有关。新闻里没明说,但懂行的都知道,这种突然冒出来的“子女”,十有八九是“外面的孩子”。老一辈企业家,尤其像宗庆后这种白手起家的,年轻时一门心思搞事业,感情上可能“走了岔路”,有了孩子又没法公开,只能私下里给点补偿。比如“等我老了,给你留笔钱”“公司以后有你一份”——这种话,可能是安抚,可能是愧疚,也可能是喝多了吹牛,但说者无心,听者有意啊。

可宗馥莉手里的遗嘱是2020年的,离宗庆后去世也就几年时间,按理说神志清醒,白纸黑字写得清楚:“境外资产由宗馥莉一人继承”。这里的“境外资产”,会不会就包括那笔7亿美金的信托?如果信托设立在境外(比如开曼群岛、瑞士这种避税天堂),那遗嘱说“境外资产归宗馥莉”,原告的7亿美金不就泡汤了?

但原告肯定不认可啊。他们会说:“信托是老爷子生前就答应给我们的,遗嘱是后来改的,不算数!”或者“信托是我们的‘抚养费’,跟遗产两码事!”这里面的门道可就深了:信托到底是“生前赠与”还是“遗产”?如果是生前就设立的信托,受益人写了谁?如果没写,光凭“口头承诺”,在法律上能站住脚吗?

咱普通人买房还知道签合同呢,豪门分几十亿的家产,居然靠“口头承诺”?这只能说明:宗庆后老爷子生前,可能真没把这事儿捋明白。或许是想“一碗水端平”,又怕家里闹矛盾;或许是觉得“都是自己的种,不会差事儿”,结果人一走,矛盾全出来了。这哪是子女争产啊,分明是老爷子生前的“糊涂账”,现在让宗馥莉来买单。

二、200亿股权分割:宗馥莉的“改革梦”要碎了?

比7亿美金更要命的,是那29.4%的股权。杭州娃哈哈集团,咱从小喝的营养快线、AD钙奶都是他家的,这公司值多少钱?按29.4%股权估值200亿算,整个集团市值差不多700亿。29.4%是个啥概念?说大不大,说小不小——如果宗馥莉自己手里的股权不够多,这29.4%落到别人手里,她这个“接班人”的位置就悬了。

宗馥莉接掌娃哈哈后,其实一直在搞改革。老宗总时代,娃哈哈靠“渠道为王”,全国铺了几十万个经销商,赚得盆满钵满;但这几年不行了,年轻人不爱喝AD钙奶了,都去买元气森林、喜茶了,娃哈哈的营收连年下滑。宗馥莉上台后,又是搞新品(比如那款难喝到上热搜的“生气啵啵”),又是砍老品,还想把经销商体系改成“线上线下一体化”——这些改革,说白了就是要动老员工、老经销商的蛋糕,阻力本来就大。

现在好了,突然冒出来仨“股东”要分29.4%的股权。这仨人拿到股权后会干嘛?大概率不会跟宗馥莉一条心。他们可能是来“套现”的:一上来就要求分红,分不到就卖股权;也可能是来“捣乱”的:宗馥莉想搞改革,他们在董事会投反对票;甚至可能联合其他小股东,把宗馥莉踢出局。

咱想想,如果你是娃哈哈的老员工,看着新老板刚想大干一场,结果突然冒出来仨“皇亲国戚”要抢班夺权,你还敢跟着她干吗?如果你是经销商,本来就对“线上改革”不满,现在一看公司可能要变天,你还敢囤货吗?这29.4%的股权,哪是钱啊,分明是捆住宗馥莉手脚的枷锁——她改革的锐气,可能就这么被磨没了。

更有意思的是,这29.4%的股权是哪来的?如果是宗庆后生前就持有的,为啥没写进遗嘱?如果是“代持”或者“隐秘持股”,那水就更深了。豪门的股权结构,向来比蜘蛛网还复杂,表面上看宗馥莉是“接班人”,底下可能藏着一堆“暗股”“代持协议”。现在原告一闹,等于把这些“暗股”全翻出来晒太阳,娃哈哈的股权稳定性直接归零。

三、非婚生子女继承权:法律撑腰,但舆论不饶人

这事儿最让网友吵翻天的,还是“非婚生子女继承权”。有网友说:“不管婚生非婚生,都是老爷子的孩子,凭啥不能分遗产?”也有网友骂:“这不是明摆着来抢钱吗?早干嘛去了?老爷子活着的时候不敢吭声,死了就跳出来,吃相太难看!”

咱先普法:内地《民法典》第1071条写得很清楚:“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,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。”也就是说,从法律上讲,只要能证明是宗庆后的孩子,就有继承权。香港那边更宽松,《无遗嘱者遗产条例》规定,非婚生子女甚至能跟婚生子女分一样多的遗产。

但法律归法律,人情归人情。老百姓的逻辑很简单:你要是真孝顺,老爷子活着的时候咋不露面?现在人死了,跑来分家产,这不是“啃老”啃到坟头上去了?尤其宗馥莉这些年不容易,一个女的接掌这么大的家族企业,天天被骂“能力不行”“败家”,好不容易有点起色,结果冒出仨“兄弟姐妹”来抢家产,换谁不委屈?

这里面其实藏着一个“豪门悖论”:越是有钱的家庭,越怕“家丑外扬”。宗庆后生前要是承认了这些非婚生子女,股价可能暴跌,经销商可能跑路,连政府关系都可能受影响;可要是不承认,又怕子女以后闹翻天。所以只能“偷偷补偿”,结果越补越乱,最后变成现在这样——法律上占理的一方(非婚生子女),在舆论上成了“反派”;法律上可能吃亏的一方(宗馥莉),反而成了“受害者”。

更麻烦的是“两地法律打架”。原告在香港和杭州都起诉了,这俩地方的法律完全不一样。比如香港承认“口头遗嘱”(紧急情况下),内地必须书面;香港法官更看重“死者意愿”,内地更强调“法定继承”。到时候杭州法院判宗馥莉赢,香港法院判原告赢,这200亿股权到底听谁的?难不成把公司劈成两半,一半给杭州,一半给香港?

四、家族企业传承:别让“情分”毁了“规矩”

其实娃哈哈这事儿,不是个例,是中国家族企业的“通病”。老一辈企业家创业时,靠的是“兄弟义气”“父子同心”,觉得“我的公司就是我的家,我的家就是我的公司”,结果到了传承的时候,“家事”和“公事”搅成一锅粥。

咱看看其他豪门:赌王何鸿燊去世前,四房太太十几个孩子争产,闹了十几年,最后靠“家族协议”才摆平;国美黄光裕出狱后,妹妹黄秀虹和妻子杜鹃差点打起来,公司差点散架。这些案例都说明一个道理:家族企业传承,最怕的不是“没接班人”,而是“规矩没立明白”。

宗庆后要是早点做两件事,可能就没现在这么多麻烦:第一,把“口头承诺”变成“书面协议”。不管是给非婚生子女的钱,还是给员工的股份,都写清楚:什么时候给,给多少,怎么给,违约了怎么办。别搞“君子协定”,豪门里哪有那么多君子?第二,早点让宗馥莉“脱敏”。别等自己快不行了才交班,早点让她进董事会,接触核心业务,跟股东、经销商打好关系。现在倒好,宗馥莉刚站稳脚跟,就被“遗产案”绊了个大跟头。

说到底,豪门的钱再多,也经不起“内耗”。200亿股权要是真被分了,娃哈哈可能从“民族品牌”变成“资本玩物”——今天这个股东想卖,明天那个股东想拆,最后连AD钙奶可能都喝不到了。到时候别说宗馥莉,连宗庆后老爷子在天上都得气得吹胡子瞪眼。

结尾:这事儿到底会咋收场?

现在这官司才刚立案,离判决还远着呢。但咱能猜个大概:要么是“私下和解”,宗馥莉掏点钱把仨子女打发走,股权保住;要么是“法院硬判”,股权分出去一部分,宗馥莉保住控制权,但改革受阻。不管哪种结果,娃哈哈的“元气”肯定伤了——经销商不敢投钱,员工不敢拼命,竞争对手趁机抢市场。

最后给所有豪门提个醒:别以为钱能解决一切,尤其别用“口头承诺”给子女画饼。这年头,亲兄弟都得明算账,何况是隔着一层“非婚生”的关系?与其死后让子女撕破脸,不如生前把“规矩”立明白——谁该得钱,谁该掌权,白纸黑字写清楚,签字画押找律师公证。不然的话,你辛辛苦苦攒下的家业,可能最后真成了“宫斗剧”的道具,让全国人民看笑话。

至于咱普通人,除了吃瓜,也该明白一个道理:豪门的遗产再香,也不如自己手里的工资卡踏实。毕竟,人家争200亿的时候,咱可能还在纠结明天早上吃包子还是油条——但至少,咱不用怕“突然冒出来的兄弟姐妹”抢咱的油条,对吧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