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年,人社部再次传来养老金上调的消息,全国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迎来连续第21年增长,整体调整比例为2%,重点向养老金水平较低群体倾斜。这一政策如同一颗“定心丸”,让亿万退休人员感受到了国家对老有所养的承诺。然而,就在政策落地之际,北大教授姚洋的一番话却引发了广泛关注——“养老金差距应该缩小到3倍以内”。这不仅是对当前养老金体系的一次深刻反思,更折射出社会对公平养老的迫切期待。
一、养老金上调:普惠背后的“差距隐忧”
此次养老金上调,是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的重要举措。根据人社部通知,调整继续采用“定额调整+挂钩调整+倾斜调整”的综合方式,既体现公平(定额调整覆盖所有退休人员),又兼顾激励(挂钩调整与缴费年限、养老金水平挂钩),更突出关怀(向高龄、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倾斜)。例如,北京市2025年人均月增加290元,上海市计划补发约1680元,广东省也将在7月15日前将补发款项打入退休人员社保卡账户。这些数字的背后,是退休人员生活质量的实质提升——对于许多依赖养老金生活的老人来说,这是一笔足以覆盖几个月水电费、添置过冬衣物的“活钱”。
但普惠政策的背后,养老金差距的问题依然突出。根据最新数据,2025年调整后,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月均养老金约5614元,企业退休人员约3436元,两者差距仍达2178元。而城乡居民养老金的差距更为悬殊,企业职工月均养老金是企业退休人员的16倍以上。这种差距不仅存在于不同群体之间,更体现在地区、行业等维度——一线城市退休人员月均养老金可达4950元,而西部某些省份这一比例不到10%;金融、能源等行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远高于制造业、服务业。养老金差距,成为社会公平的重要考题。
二、北大教授的“3倍”呼吁:公平养老的迫切期待
面对养老金差距的现状,北大教授姚洋的“3倍”呼吁引发了广泛共鸣。他指出,当前我国养老金差距不仅超过了国际警戒线,更与“共同富裕”的目标背道而驰。姚洋认为,养老金差距的根源在于制度设计的历史遗留问题——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经历了从单位保障到社会统筹的转变,而机关事业单位长期实行财政全额负担模式,直到2015年才实现并轨,但历史积累的差距仍未完全化解。此外,缴费基数、地区经济水平等因素也加剧了差距: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基数高、缴费多,自然领取更多养老金;而农村老人因缴费能力有限,只能领取较低的基础养老金。
姚洋的呼吁,本质上是对“公平养老”的期待。他强调,养老金制度的核心是“保障基本生活”,而不是“拉大差距”。缩小差距到3倍以内,不仅能缓解社会矛盾,更能体现制度的公平性——无论是企业职工还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,无论是城市老人还是农村老人,都能在退休后获得相对均衡的生活保障。这一观点,得到了许多专家和民众的支持:“养老金差距太大,会让许多老人感到不公平,甚至影响社会稳定。”
三、从“并轨”到“缩小差距”:公平养老的必经之路
事实上,国家早已意识到养老金差距的问题,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以解决。2015年,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启动,实现了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并轨,统一了缴费基数、计发办法和调整机制。此后,国家连续二十年给企退职工涨养老金,平均涨幅保持在5%左右,目的就是“补平”差距。此外,个人养老金、商业养老保险等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的建立,也为缩小差距提供了更多路径——通过提高缴费基数、延长缴费年限,企业职工可以提高养老金水平;通过职业年金、企业年金,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可以补充养老金;通过个人养老金,所有人都可以增加退休收入来源。
但要实现“3倍”目标,仍需解决一些关键问题。首先,要进一步完善养老金调整机制,适当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的涨幅,控制机关事业单位的涨幅,通过“差异化调整”逐步缩小差距。其次,要加大财政对农村养老的投入,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,缩小城乡差距。此外,还要加强对养老金的监管,确保基金安全运行,为缩小差距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。
结语:公平养老,我们在路上
人社部的养老金上调政策,是国家对退休人员的关怀;北大教授的“3倍”呼吁,是社会对公平的期待。养老金差距的问题,不是一朝一夕能解决的,但只要我们朝着“公平、可持续”的方向前进,不断完善制度设计,加大财政投入,提高统筹层次,就一定能缩小差距,让所有退休人员都能安享晚年。